依据《晋城市公安机关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相关要求,经晋城市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现调整35个岗位的招聘人数,具体为:
岗位1:核减招聘岗位3人;
岗位2:增加招聘岗位3人;
岗位3:核减招聘岗位1人;
岗位4:增加招聘岗位1人;
岗位6:核减招聘岗位1人;
岗位7:增加招聘岗位1人;
岗位16:增加招聘人数3人;
岗位17:核减招聘人数2人;
岗位18:核减招聘人数3人;
岗位19:增加招聘人数2人。
岗位23:核减招聘人数8人;
岗位24:增加招聘人数1人;
岗位29:撤销岗位,核减招聘人数1人;
岗位32:增加招聘人数1人;
岗位35:增加招聘人数7人。
岗位48:增加招聘人数5人;
岗位50:撤销岗位,核减招聘人数3人;
岗位51:核减招聘人数2人;
岗位52:增加招聘人数3人;
岗位53:撤销岗位,核减招聘人数2人;
岗位54:核减岗位4人;
岗位58:核减岗位1人;
岗位59:增加招聘人数6人;
岗位60:撤销岗位,核减招聘人数2人。
岗位64:增加招聘人数1人;
岗位66:增加招聘人数1人;
岗位67:增加招聘人数1人;
岗位68:撤销岗位,核减招聘人数2人;
岗位70:撤销岗位,核减招聘人数1人。
岗位73:核减招聘人数2人;
岗位74:增加招聘人数2人。
岗位85:撤销岗位,核减招聘人数2人;
岗位86:增加招聘人数1人;
岗位87:核减招聘人数1人:
岗位88:增加招聘人数2人。
晋城市公安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