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平陆县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1、本次资格复审工作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该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见附件1),各岗位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按照公告要求,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结束后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注:递补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5月18日—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5月21日
(上午8:30-12:00)
3、资格复审地点: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平陆县太阳路时代广场西北角东楼梯上楼)。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网上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
4.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无学位要求的不需提供);
5.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关教师资格确认材料,按照全省公告要求,岗位要求的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须在2026年12月底前取得);
6.报考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指档案存放在原学校或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
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私企不需要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职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必须提供由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原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籍贯及接收入党、转为正式党员时的党支部名称、时间,何时由何党支部转入现党支部等信息)。
8.招聘岗位要求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9.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部门和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10.其他材料:
(1)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包括学历、学位、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等)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公告要求,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1月底前取得);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
(3)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
(4)资格审查单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附件:
附件1:平陆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平陆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