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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测评对象

报考山西省公安厅职位的考生,按规定须参加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后。

(二)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所有考生于上午9时前集中。

地点:山西警察学院(清徐县徐沟镇914县道)。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为:

男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女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800米跑。

在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后。

(四)防疫要求

1.考生报到时须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的,须提供体测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2.除进行体能测评项目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要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愿放弃。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3.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5.体能测评成绩当日现场张榜公布。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未达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省公安厅在体能测评结束后,当天在现场张榜公布。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5:30-18:00)。

2.地点:省公安厅信访接待大厅(龙城北街坞城南路交叉口东南角-省公安厅办公区西北角)。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按照《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关于资格复审环节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的,须提供体测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测量。

2.考生本人须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省公安厅提出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的意见,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4.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0351-7388342

 

附件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附件3: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省公安厅职位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山西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1年5月8日